【婚姻家庭】讨论:该如何帮助严重的公主病患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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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喜欢吃火锅 (等级:9 - 已有大成,发帖:4727) 发表:2015-08-03 00:01:21  160楼 
很奇怪,我哪里有说女主是银行IT?女主是在公司做,薪水在6K左右。 你都为你岳父母申请到了长期准证,男主为啥就不可以有特例呢? 看来,你家太太与岳父母一点不尊重你意见与生活习惯,你早已习以为常并甘之若饴了,敬佩一个!
你又说错了!
1. 女方如果有六千的月薪,申请自己的PR根本不是问题。PR之后申请父母的签证也不是问题。
2. ICA是个照章办事的部门,不会因为男主是高富帅而例外的。我曾经认识NUS的一个教授,在拿EP时是从MOM给岳父母拿了LTVP的,后来成为PR之后,反而从ICA申请不到岳父母的LTVP了,给总理写了信也没用。
3. 我岳父母已经回国了,不和我们长期居住了,虽然他们还有新加坡的长期居留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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