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1913 05.22 - 2001.10.04)1946年5月,在得知可以回国的消息之后,张维商得厂方同意,毅然中止了合同,不等银行解冻,带着身边仅有的一点钱,在中国驻巴黎使馆的帮助下,全家三人从马赛港坐船,途经西贡、香港,历经艰辛,回到祖国的上海。他回国后,先后受聘于同济大学、北洋大学,1947年,受聘于清华大学,与已在清华执教的钱伟长分担全校的力学课程教学。他先后讲授过材料力学、高等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弹塑性力学以及板壳理论等课程。
1951年起,由于高校院系调整和发展的需要,张维开始担任行政、教学与科研管理工作。1952年,他担任三校(清华、北大、燕京)建设委员会工程处负责人,1954年任清华大学建设委员会主任,为三校和清华的基本建设作出了贡献。1952年到1956年,他担任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主任。1956年,按照国家和学校的规划,清华筹建了一批新专业。1958年,他筹建了工程力学数学系,并任第一任系主任。1957年以后,张维担任清华大学副校长,先后分工主管教学与科研,直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张维受迫害达数年之久。1976年春他主动提出离开领导岗位到校工厂参加劳动。
1977年张维重新回到了清华大学副校长的工作岗位。1983年,他受国家教委的任命 (more...)
原来是他!
读书期间曾与张副校长在我们宿舍讨论过有关大学生听课与考试的关系。当时学校规定不听课的学生不准参加考试。我建议有能力的学生应容许自己学习,不一定听课,只在需要时才听课。张副校长没有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