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愤怒,华新大牛们给出出主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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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ttlegirl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314) 发表:2014-06-02 23:28:40  23楼 
回复1. 新加坡民事争议基本上可以不用考虑对方公司姓什么。如果新加坡还需要考虑,这个世界上基本上就没有什么正义的地方了。你以为Temasek Holding, SPH等等没输过官司么。。。 2. 政府的部分如果真的有发生费用减免,人家当然没有收据给你(你去商店买东西打7折,剩下的3折有人给过你收据么)。这方面一个看你合同(如果有签)相关内容,二个问下是哪个部门帮你垫付的,打电话去咨询下政策是怎样的就好了。如果公司无名目的收你的钱,是可以名正言顺拒绝的。 3. 法律无关的问题,这个其他筒子都提过了。新加坡就这么大,一个行业基本上内部公司之间都是非常熟の,你即使不考虑自己的面子问题,也需要考虑下自己在业界的名声问题,否则以后长期负面影响很大的。
谢谢暴雪
其实我一直担心自己的名声的问题,所以才会想要不要老老实实的把钱全部上交。但是又不甘心。多出的三万多新币说多不多说少不少的。其实还是不甘心。
我现在已经是公民,将来会不会待在坡另说。这个行业应该不会再干下去了。
现在真的站在道德与公平的十字路口了。如果为了公平,争口气,真的放弃良心了。如果为了良心,那真的是有股怨气憋在胸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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