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话题】P民与X二代
登录 |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心情闲聊 | 本帖共有 122 楼,当前显示第 40 楼 : 从楼主开始阅读 : 本帖树形列表 : 返回上一页
作者:love962397 (等级:13 - 举世无双,发帖:9408) 发表:2013-11-30 13:21:14  40楼 
看了一下第一,是佛山,不是广州。 第二,佛山只是禁止乞丐和流浪人员在广场、车站、港口、码头、人行天桥、体育场馆、剧场、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出没,就是说允许乞讨,但是不许再公共场所乞讨。乞丐进了车站,工作人员会把他们拦出去,但没有看到所谓“拉到郊区丢出去”(夸张了些吧) 第三,只是佛山的个案,国内的媒体和学者对佛山的这个规定还是有很多质疑。 我最后感觉这点还是新加坡做的狠,如果有乞丐,什么公共场所允许不允许的,直接抓起来了事——这多干净彻底啊。 我要是个年老体弱的老头,既刷不了盘子也卖不了纸巾了,到是宁可在佛山乞讨,也好过在新加坡被抓。
中国的乞丐流浪汉有多少是真的乞丐流浪汉的?
这也是个问题。
[本文发送自华新iOS APP]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本帖共有 122 楼,当前显示第 40 楼,本文还有 N-1 层楼,要不你试试看:点击此处阅读更多 >>



请登录后回复:帐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