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话题】P民与X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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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独行 (等级:6 - 驾轻就熟,发帖:304) 发表:2013-11-30 13:14:44  39楼 
见内http://news.sina.com.cn/c/2012-08-28/171525053423.shtml http://city.sina.com.cn/focus/t/2012-08-30/101832029.html
看了一下
第一,是佛山,不是广州。
第二,佛山只是禁止乞丐和流浪人员在广场、车站、港口、码头、人行天桥、体育场馆、剧场、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出没,就是说允许乞讨,但是不许再公共场所乞讨。乞丐进了车站,工作人员会把他们拦出去,但没有看到所谓“拉到郊区丢出去”(夸张了些吧)
第三,只是佛山的个案,国内的媒体和学者对佛山的这个规定还是有很多质疑。

我最后感觉这点还是新加坡做的狠,如果有乞丐,什么公共场所允许不允许的,直接抓起来了事——这多干净彻底啊。
我要是个年老体弱的老头,既刷不了盘子也卖不了纸巾了,到是宁可在佛山乞讨,也好过在新加坡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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