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我真的不是这么认为,即使Ica的来信,我也不容许随便拆。我的理念中就是私人邮件不可不经容许就拆。我可以让对方拆,但必须让我先知道。我真的认为这是原则问题,哪怕一个广告纸,我对别人不经过我容许擅自拆我信件这种行为,内心深处有鄙视成分存在。以至于我解释都不想解释,认为这基本道理都不懂,这是基本素质。
看来很多人和我想法都不一致,拿出来和大家交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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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啦,趁早把自己默认的一些东西白纸黑字化,在恰当的时候事先交流下,这样[…]
就对事不对人了。这件事情其实不应该发火,你没说怎能默认别人知道你的标准和原则?等平息之后再拿出来说一下,就可以避免下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