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没有人惨烈如我: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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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rim (等级:5 - 略有小成,发帖:6714) 发表:2012-05-16 02:02:49  490楼 
既然已经离婚,两人就再也无任何关系了。
既然已经离婚,两人就再也无任何关系了。
财产该分的应该已经分完了,现在再提财产也已经为时已晚。
为了孩子,何必和前夫鱼死网破。
再这样争执下去,对楼主也没有好处 (心情不好,钱也未必能要回),对小孩也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
建议楼主就此算了,好好开始新的生活。
衷心祝你走过这段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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