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不当言论 孙旭被国大罚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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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emon_tea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954) 发表:2012-03-28 15:24:11  83楼 
处罚应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规定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杜绝个人感情因素如果失去了公平原则,那和随意滥施罚款有何区别?如果今天抗议的声音大就重罚,明天声音小就轻罚乃至不罚,是不是在变相告诉大家“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号召大家一遇见自己不顺心的事情就把事情弄得越大越好?又是不是在歧视弱势群体和少数民族?
问题是你能做到不带感情因素,能保证别人能做到吗?
连议员都因为帮他说点话需要道歉,谁有这个底气和实力不带感情因素公开要求公平对待阿?说实话,这个事情真的是自作自受,自己不做,怎么会招来这么多麻烦,如果公开叫板,不成功怎么办?一辈子前途搭进去卷铺盖回国?不是说回国就没出路了,但是这种情形没学位被迫回国的话,以后日子应该也很难混吧?还得搭几年念书,top学校也不容易进吧?时间金钱更不要说了。再说网络时代他要是真被开除,我怀疑会有几个学校会知道这样的背景还肯收他。前景反正挺堪忧的。我们旁观者当然说起来要公平对待什么的容易,可是如果你是当事人,明知机会渺茫还要去appeal,还存在appeal不成会有被开风险的可能,谁敢那自己前途开玩笑阿。你怎么能保证你有理有据有节国大就同样会公平对待呢?国大是新加坡的大学,要面对政府面对人民,我不觉得他们会仅仅为了所谓公平就公然反民意而行,他们也根本没有理由这么做。另外你也说了,规章里面没有相应的条款,那么这种模糊的地方更是人家怎么说都行了,你也没有有利证据来反驳。

你们的精神和初衷我都理解,就是觉得对当事人,风险太大,还是息事宁人好,因为本来就是自己理亏在先。如果是他好好走在校园里被人莫名其妙打了一顿或者骂了一顿,然后对方被处罚很轻,那我也绝对支持appeal,因为自己站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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