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国大在处理孙旭的事情上已经做得很好了重要的不是罚多少钱,是让不让孙同学毕业.国大的处罚给孙同学留下了充分的时间完成最后学期的考试.
如果这次不是有议员发表了不同的意见,处分也许会更重. 毕竟激起了民愤,这还不同于两个人打架.
处罚应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规定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杜绝个人感情因素
如果失去了公平原则,那和随意滥施罚款有何区别?如果今天抗议的声音大就重罚,明天声音小就轻罚乃至不罚,是不是在变相告诉大家“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号召大家一遇见自己不顺心的事情就把事情弄得越大越好?又是不是在歧视弱势群体和少数民族?
Ye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