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不当言论 孙旭被国大罚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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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en_1982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1305) 发表:2012-03-28 00:20:40  48楼 
想了想应该再加上一点行文方式的建议我不知道你的内心是不是觉得很委屈很冤枉很窝火,但是还是那句话,态度上应该首先承认自己有错,不建议用质问式或者出气式的语气,应当以事实为主,不要在行文中透露出纪委会错误的意思,而要以向纪委会提供一些补充材料或者申请再考虑的方式来说。尽量避免使用问句或“我认为”之类的判断句子。有些点可以不一定直说,比如公正性的一点,不能直接问委员会“其他人是否也会这样处理”,否则有以“法不责众”或者疏漏苛责委员会的意思,应当以其他的方式隐形地透漏出来。 可以参考以下文章: http://www.ehow.com/how_8081375_write-letter-reconsideration.html http://www.ehow.com/how_8180505_write-reconsideration-letter-judge.html
息事宁人比较好。appeal可能会招来更严重的处罚
真想帮他的话,不如捐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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