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不当言论 孙旭被国大罚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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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香陵居士 (等级:16 - 好恐怖呀,发帖:22662) 发表:2012-03-27 21:30:39  41楼 
这么做可能适得其反...http://en.wikisource.org/wiki/Sedition_Act_(Singapore) 虽然对于NUS Act来说这个惩罚重了,总比起被归类到Sedition Act里面好
不适用
煽动罪是针对政府,NUS纪律委员会又不是政府。
何况这里既没有说政府错了,也没有说纪律委员会错了,只是列出一些理由申请复议而已,法院判决还允许上诉呢,这点事情不可能当煽动论处。
新加坡政府总体上来讲还是公正的,如果这就当煽动论处,那和文字狱或者文革都差不多了,远没有到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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