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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混沌的世界1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33) 发表:2011-10-08 02:50:56  41楼 
已婚装单身干此事,有诱骗性质,备案要早新加坡法律对这类事情,处罚很严格, 有经济能力的,一定要咨询律师, 好的律师会让他得到应有的惩戒, 屁股上面吃几鞭子没问题, 一辈子都记得住。 没有经济能力,工作不稳定的,不是PR,公民地 就要谨慎处理了,如果对方很有经济实力, 请的律师好,可以反告你是为了什么什么。 遇人不淑,多少也要为自己眼睛不够亮, 裤带系得不够紧,担些责任。 当买个教训吧,因为很多斗争通常都是两败俱伤, 楼主若没有经济损失也没身体大损失,怀孕,流产等。。 罢正心态,到底年轻,人生中的一个月而已, 积极的对自己负责,一笑置之,继续前行。
我现在还做不到这么释然啊,被人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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