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个Case跟小妖的有区别。毕竟楼主跟此男同居的时候是你情我愿的,只是自己没有看清他,受骗了。而小妖的是单方强加的。
从楼主自己的角度说把事情弄得复杂恐怕对自己也不好。
你情我愿的事情从来就是说不清的,就算用法律解决也不一定有什么理想的结果吧。
我同意七荤八素说的相恨不如相忘。
时间久了你回头看看所实施的报复之类的行为你会觉得不值得,这也是我个人经验。
发泄我赞成,不然会被憋坏的。
呵呵,考虑好心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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