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走两步真是难得,我自己也觉得意外;第一次出去瞎走,整整4个半小时,把新加坡绕了个半圈。
我从小就有瞎走的嗜好,不过,也是仅想想而已,就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YY,YY并不是件坏事。轻装上阵,轻松而愉快地失去了方向,没有了目标,完全陌生的地方,不一样的建筑,奇花异草,难免让人想走近瞧个明白,偶尔还有个什么猫啊,狗的,唰的一下从旁边跳出来,刺激, 刺激归刺激,对于猫和狗,我一向远观而不亵玩,一来,是尊重他们,二来,不认识他们,对于陌生人,他们中的大多数,确实不怎么听话;总希望遇见一个能够触碰脑子里某根神经的东西,就算遇不到,走走,也比和虚伪打交道强。未知感吸引的就是脚步, 第一次看到,晚上工人的宿舍,第一次,看到受伤的印度小孩一步步往回挪, 第一次,在新加坡看到一大片菜地, 然后,又第一次发现,原来我的生活,充斥着泡沫,一部分是自己造的,一部分是别人给的。 有时候,只需要一个能感受到温暖的微笑,可惜有时连我的朋友给我的都不能算是真诚。现代人,把友这个字用的太多了,异性朋友,男朋友,女朋友,网友,学友,普通朋友,好朋友……… 凡事,用得太频繁太泛滥,是不是就会失去它本来的意思,以至于,要表示亲密关系的时候,就需要在前面加上 (more...)
佩服 佩服。。。
是不是从NTU走出去一直走到 lim chu kang 那边的菜园阿~~~
会经过墓地的~~~
会经过墓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