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鲁迅评价唐诗"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以为这才是写尽了富贵,比罗列"金,玉,锦,琦"等字要强上许多.我认为这道理同样适用于新诗,诗歌打动人的地方不再于靓丽字眼的堆积,往往是一个简单的意象,一个新奇的比喻,甚至一个出乎意料的字词,忽然跃入眼帘、直达内心。以这首诗为例,出彩的地方在以弓弦比白发(或以白发比弓弦),还有类似几处地方的巧思,但大量东坡诗词意象的堆陈,因为其中意蕴已让原作说尽了,不太容易给人惊喜。一点拙见,与你探讨。
但要蕴发新意、更兼直达内心,这样的题材大概太难了
除了弓弦白发,我也很喜欢“三峡的猿啼破一个约定”这一句。
读这首诗给我的感觉,仿佛作者更多是沉浸在古典诗词中的一个人,字句、意象与情怀都是古典式的。从一个角度看,这首诗或许不能说很“现代”;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至少我个人的阅读体验,语辞精致,格调清雅,带着一丝寂寞的味道,这一点将古人与今天的人联系起来。
读这首诗给我的感觉,仿佛作者更多是沉浸在古典诗词中的一个人,字句、意象与情怀都是古典式的。从一个角度看,这首诗或许不能说很“现代”;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至少我个人的阅读体验,语辞精致,格调清雅,带着一丝寂寞的味道,这一点将古人与今天的人联系起来。
大音希聲,大象無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