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居然把你当成了痕...藕对音乐不敏感,是有些迟钝的那种吧,但是在朋友的介绍下还是喜欢上了pink floyd和black sabbath. 喜欢pink floyd那种类似在cannabis的烟雾中慢慢腾起的紫色光圈,喜欢Ozzy画着黑黑的眼圈说着不着边际的话,还是觉得他的声音不会随着时间的流失而老去.
不管别人认为是多么的老土或者怀旧,还是一如既往的喜欢the beatles,不管是在NTU的迷茫日子里,还是在安逸恬淡的时光里,总有一些平静的感动.
藕老爸在藕上中学的时候就对藕说, 这个是不能乱说的, 因为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去你妈的" (被藕妈喝止), 藕在以后的日子里还是对藕爸的翻译产生出无限的敬仰来.
另, 对感情真挚的好文撒花一把~~~虽然藕来华新的时候你已经不在了, 还是经常听到维维的名字啊...
汗。我有这么女性化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