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 版主,这算不算骚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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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dingTree (等级:6 - 驾轻就熟,发帖:2466) 发表:2022-06-17 15:55:28  20楼 
有理由也不可以随便发信的。 不然要律师和律师函干嘛? 都自己发信以为自己是律师互相恫吓就好了。自己去看看法条。 新加坡是法治社会。 你最好去金融管理局咨询下。私人用几个礼拜20%30%的投资记录来通过网路集资。然后拟收取50%的盈利费用。是不是符合法规。 把这样的人称作骗子,是不是违法。
我聪明还犯法了??我赚钱还犯法了??
太夸张了!

交易记录一清二白,回报率计算也是简单易懂。
哪个有问题??
就因为你自己做不到,所以我做不到??
你以为自己是黄金标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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