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由也不可以随便发信的。
不然要律师和律师函干嘛? 都自己发信以为自己是律师互相恫吓就好了。自己去看看法条。
新加坡是法治社会。
你最好去金融管理局咨询下。私人用几个礼拜20%30%的投资记录来通过网路集资。然后拟收取50%的盈利费用。是不是符合法规。
把这样的人称作骗子,是不是违法。
我聪明还犯法了??我赚钱还犯法了??
太夸张了!
交易记录一清二白,回报率计算也是简单易懂。
哪个有问题??
就因为你自己做不到,所以我做不到??
你以为自己是黄金标准啊??
交易记录一清二白,回报率计算也是简单易懂。
哪个有问题??
就因为你自己做不到,所以我做不到??
你以为自己是黄金标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