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由也不可以随便发信的。
不然要律师和律师函干嘛? 都自己发信以为自己是律师互相恫吓就好了。自己去看看法条。
新加坡是法治社会。
你最好去金融管理局咨询下。私人用几个礼拜20%30%的投资记录来通过网路集资。然后拟收取50%的盈利费用。是不是符合法规。
把这样的人称作骗子,是不是违法。
我非常欢迎有人去MAS举报我~~
真金不怕火炼!
警察法官都沟通过了,如果有机会跟MAS人员沟通那也是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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