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楼主为厘清真相迈出坚实的第一步尽管renew pr和服务满6年暂时尚无法构建有效证据链。
但是,据层主我仔细考证楼主文章,发现楼主应该并不是浙大95批SM3学生,因为楼主于某年底到新加坡,曾在RI学习生活过一段时间,这些都符合SM2的特点。
所以,本人目前倾向于:
我爱我家2将记忆中某人与楼主混淆,据此发布了些错误信息。
如果果真如此,看控方的性格,似乎会对此道歉并支付华新币作为精神损失赔偿。
但此纠纷关键仍在于:
是否服务满6年,目前缺乏有效证据链。
或者楼主被新加坡公司外派回国后,一直工作到至少2006年底,缴付公积金及税款?
没记错人
老的那一批据说要学一年英语才能进大学,
他自己和他老婆说过拿了PR就 去了上海,还办了户口,然后又去做贸易,失败后05回到新加坡找了销售员的工作,又回到宁波吧
之后为了拿PR延期,又买了一个别家公司工作证明啥的
经常在华新的应该都看过他俩的帖子。。。
本来林子大什么人都有,不是正能量,出来炫就不该
他自己和他老婆说过拿了PR就 去了上海,还办了户口,然后又去做贸易,失败后05回到新加坡找了销售员的工作,又回到宁波吧
之后为了拿PR延期,又买了一个别家公司工作证明啥的
经常在华新的应该都看过他俩的帖子。。。
本来林子大什么人都有,不是正能量,出来炫就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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