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题真是华新经久不衰的话题控方要求辩方解释说明
辩方要求控方举证
双方你来我往,推来推去,这太极打得,叹为观止!
唐兄何不一劳永逸,大大方方地说:我哪年来哪年回,已服务完,有解除信。但我就是不愿意拿出来给你看。
如果这样坦荡地说,也许会少很多是非。
不能说假话
所以不说
爱打小报告的人是不大可能愿意被冤枉的 逻辑上说不过去
爱打小报告的人是不大可能愿意被冤枉的 逻辑上说不过去
[本文发送自华新iOS APP]
本帖共有 199 楼,当前显示第 42 楼,本文还有 N-1 层楼,要不你试试看:点击此处阅读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