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裁判,通常不是站在每台旁边一直监视,而是在场地巡查或者等待棋手提出请求时再去了解情况。如果纯粹是棋步的问题,裁判通常不至于判错,判错了是发昏。但比赛中还有很多情况是规则没有明确规定的。即使是很多人认为已成惯例的做法,不同的裁判也可能有不同的理解,未必是徇私枉法。更多的时候,裁判需要了解双方棋手真正做过了什么。裁判也是人而不是神,有时候听棋手和观众的各自表述,也可能判断错误,象最近有个帖子所说,汕头有个少年棋手,在比赛中多次指责对手连走两步,一开始也有裁判不明所以,看她说得委屈,判负对手,也是情有可原的。象这件事情,如果换了我们是裁判在场,能够正确判断吗?这件事情对那名棋手的前面一些对手很不公平,但也不可能隔了几个比赛之后再来更正,把得奖棋手重新排列一遍,叫大家交换奖杯吧?那名裁判误解了事实,只能说不够警惕,不能说错吧?如果你是裁判长或纪律委员会,你又会怎么处理?尝试向棋手道歉是应该的做法,但对那名裁判本身,很多时候最多内部警告一下吧?
说回来,棋手和观众也有义务帮助裁判了解事实。棋手如果对裁判的判决不服,也应该在尽量在当时或下一场开赛前提出理由,让裁判更全面地考虑。赛后申诉,可以帮助裁判减少将来类似的误判,但对棋手本身已得的成绩,往往是不能有什么改变的。犹记当年IVP我有一盘,裁判判了不变作和,但那恰好是一个不明显的单方长捉,我又恰好算到了,当时立即提出,裁判也立刻改判对方变着,比赛继续。多年以来,我对当时裁判一开始的误判并无怨恨,因为裁判也是人,工作又繁重,偶尔看走眼,何必去苛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