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学】我的青涩岁月2-将摇滚进行到底In the beginning,
Back in nineteen fifty-five
Man didn't know 'bout a rock 'n' roll show,
And all that jive
The white man had the schmaltz,
The black man had the blues
No one knew what they was gonna do,
But Tchaikovsky had the news
He said, "Let there be sound,"
There was sound
"Let there be light,"
There was light
"Let there be drums,"
There was drums
"Let there be guitar,"
There was guitar
"Oh, let there be rock!"
在南大的八年,摇滚是我的青涩岁月中一个持续的主题。前面提到的我的文学青年时代的痞气,个人认为,拜摇滚所赐远大于其他任何因素。当然要有人理解为是我天生性痞,我也没有不同的意见, 要知道,没有一点痞, 在网络上打扮成文学青年,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
最初接触摇滚是在高中,当时所听的,仅限于崔健,黑豹,郑钧和beyond的一些零星歌曲。都是为90年代的时髦青年们当成流行歌曲接受的洁净版,可以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作为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的补充播出的歌曲,比方崔健的《一无所有》和郑钧的《回到拉萨》,后者在我17岁的年纪,是当作类似《青藏高原》等民歌的嘶哑版来听的。现在想起那个时候的 (more...)
所謂的搖滾精神
搖滾對我的影響也是極為巨大的。說成是找到了某種精神糾結上的出口恐怕也不為過。
從因傷害而痛於是自我封閉以求減少傷害,到努力想讓自己變強從而不再受傷,再到即便傷著痛著也要將其作為自己人生的一部來背負、笑著生存下去。
這個看似變化細微卻有著根本上的巨大落差的演變過程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夠給予了解,但是我自己的的確確從中獲得了巨大到可以支撐自己整個人生的勇氣與力量。
就我自己來說目前為止仍然只是在以V系為主的日式搖滾的圈子裏打轉,並未接觸過系為正宗的歐美搖滾,了解的音樂類型更是有限
但是我覺得日式也好歐美也好英倫也好、搖滾的精神不變。
對於搖滾,相較於一種音樂類別來說、其實我更願意把它視作為一種精神的存在。不論PUNK還是V系,我都把它們帶給人們的精神力量看得比它們本身的音樂性來得更為重要。
如果單純以曲式、元素、結構這些「形式化」的因素來界定搖滾的範圍,反而正是違背了搖滾的精神不是嗎?
其實我覺得簡單說來搖滾不外乎掙扎與質問,究其本質來說反倒是一種很單純的東西。
單純的愛情,單純的生活,單純的夢想,單純的歌唱。
同樣的,在某種意義上來說、ROCKMAN大多也都是很單純的人。因為單純所以反而容易被污染。
從最早以叛逆、挑戰世俗倫理、嚮往肉體與心靈上的自由與解放的姿態出現開始,搖滾似乎就註定與酒精、毒品、暴力脫不了干系。
在很多人眼里,ROCKMAN往往是一種充滿著激情、力量與破壞性的存在,然而在另一方面來說,ROCKMAN也是些敏感、細膩、脆弱的存在。
因為敏感、細膩、脆弱,所以迷惑所以痛苦所以徬徨
「為什麼不能這樣」「為什麼不能那樣」「為什麼是這樣」「為什麼是那樣」
從最根本的人性出發,質疑思索著所謂世俗倫理的真正實义所在,用自己的身體、自己的生命來尋求答案。
因為理性的制御壓抑阻礙著自己的探尋之途,所以借助毒品、酒精等各種第三方的力量來讓自己「失控」、掙脫一切精神上的枷鎖以釋放出最原始最純粹的自己,感受最單純的快樂。
在這些極盡墮落負面的行為背後,更多表現出的卻是在黑暗中拼盡全力讓自己的人生燃燒出最大火光的那份生命的力量,那力量簡直熾熱得令靠近的人幾近窒息。
自殺也是一樣的。那並非面對人生屈服低頭、畏怯逃避的姿態,而是高高的仰著頭說——
「這種庸俗骯髒的人生,我寧願不要」
正因為珍惜自己的人生,所以才不惜玉碎自己的人生。
「If it's all dream, then wake me up; If it's all real, just kill me」(from「Art of Life」by X JAPAN)
而就在這些矛盾不斷的相互激盪碰撞下,便產生出了那些不論流傳了多少個世代也仍然衝擊人心的作品。
X JAPAN的YOSHIKI曾說過:我們生活在同樣的時代中,承受著相類似的傷痛。
但我想即便是不同的時代、也是會能體會到會體會到相似的傷痛吧…?
GLAY的pure soul中曾唱道:人是孤獨的,所以才要歌唱吧;我是孤獨的,所以才要歌唱吧
就是這樣吧?就是這樣,SHALL MUSIC NEVER DIE
不可否認的不論什麼領域中都不可避免的有敗類與偽類的存在、搖滾界自然也不例外。我也並非試圖美化那些引領人走向某種極端的作法,就我本身來說我並不傾向激進派的思想作風所以對這種作法其實完全無法認同。
然而,在某種程度與意義上總覺得能夠給予理解。
不過ROCKMAN是真的很多酒鬼跟煙鬼= =+
此外,即便是所謂的偶像,ROCKMAN也終究還是人不是神,缺點、弱點都是最正常不過的存在沒有必要質疑甚至無法接受。
我覺得在搖滾界來說,所謂的偶像與歌迷之間的關係是與其他領域中的類似關係相當不同的。
大概可以這樣來說吧——
搖滾界的偶像是走在最前方為大家劈荊斬棘、引領方向的開路者,他用自己的身體替追隨者承擔傷痕與疼痛為大家護航
而追隨者們則站在他身後作為后盾支撐著他,為他注入前進的動力與力量,令他不會停滯不會後退
兩者對彼此來說都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少了哪一方另一方都無法單靠自己的力量獨自前進,必須彼此依靠互相支撐邁著共同的步伐才能前進。
開路者也會有邁向錯誤方向的時候、也會有想要放棄逃避的時候,這並沒法抹煞他身為開路者的可敬之處,而在此時將他拉回正確的方向、讓他回想起自己的初衷、覺悟到自己的責任與使命,便是他身後的追隨者們的職責所在。
當然,要追隨怎樣的道路,要在何時脫隊,這些都完全取決於追隨者自己的判斷與意願。
自管做自己喜愛的事情,這莫非不就是搖滾精神的根本之根本嗎
從因傷害而痛於是自我封閉以求減少傷害,到努力想讓自己變強從而不再受傷,再到即便傷著痛著也要將其作為自己人生的一部來背負、笑著生存下去。
這個看似變化細微卻有著根本上的巨大落差的演變過程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夠給予了解,但是我自己的的確確從中獲得了巨大到可以支撐自己整個人生的勇氣與力量。
就我自己來說目前為止仍然只是在以V系為主的日式搖滾的圈子裏打轉,並未接觸過系為正宗的歐美搖滾,了解的音樂類型更是有限
但是我覺得日式也好歐美也好英倫也好、搖滾的精神不變。
對於搖滾,相較於一種音樂類別來說、其實我更願意把它視作為一種精神的存在。不論PUNK還是V系,我都把它們帶給人們的精神力量看得比它們本身的音樂性來得更為重要。
如果單純以曲式、元素、結構這些「形式化」的因素來界定搖滾的範圍,反而正是違背了搖滾的精神不是嗎?
其實我覺得簡單說來搖滾不外乎掙扎與質問,究其本質來說反倒是一種很單純的東西。
單純的愛情,單純的生活,單純的夢想,單純的歌唱。
同樣的,在某種意義上來說、ROCKMAN大多也都是很單純的人。因為單純所以反而容易被污染。
從最早以叛逆、挑戰世俗倫理、嚮往肉體與心靈上的自由與解放的姿態出現開始,搖滾似乎就註定與酒精、毒品、暴力脫不了干系。
在很多人眼里,ROCKMAN往往是一種充滿著激情、力量與破壞性的存在,然而在另一方面來說,ROCKMAN也是些敏感、細膩、脆弱的存在。
因為敏感、細膩、脆弱,所以迷惑所以痛苦所以徬徨
「為什麼不能這樣」「為什麼不能那樣」「為什麼是這樣」「為什麼是那樣」
從最根本的人性出發,質疑思索著所謂世俗倫理的真正實义所在,用自己的身體、自己的生命來尋求答案。
因為理性的制御壓抑阻礙著自己的探尋之途,所以借助毒品、酒精等各種第三方的力量來讓自己「失控」、掙脫一切精神上的枷鎖以釋放出最原始最純粹的自己,感受最單純的快樂。
在這些極盡墮落負面的行為背後,更多表現出的卻是在黑暗中拼盡全力讓自己的人生燃燒出最大火光的那份生命的力量,那力量簡直熾熱得令靠近的人幾近窒息。
自殺也是一樣的。那並非面對人生屈服低頭、畏怯逃避的姿態,而是高高的仰著頭說——
「這種庸俗骯髒的人生,我寧願不要」
正因為珍惜自己的人生,所以才不惜玉碎自己的人生。
「If it's all dream, then wake me up; If it's all real, just kill me」(from「Art of Life」by X JAPAN)
而就在這些矛盾不斷的相互激盪碰撞下,便產生出了那些不論流傳了多少個世代也仍然衝擊人心的作品。
X JAPAN的YOSHIKI曾說過:我們生活在同樣的時代中,承受著相類似的傷痛。
但我想即便是不同的時代、也是會能體會到會體會到相似的傷痛吧…?
GLAY的pure soul中曾唱道:人是孤獨的,所以才要歌唱吧;我是孤獨的,所以才要歌唱吧
就是這樣吧?就是這樣,SHALL MUSIC NEVER DIE
不可否認的不論什麼領域中都不可避免的有敗類與偽類的存在、搖滾界自然也不例外。我也並非試圖美化那些引領人走向某種極端的作法,就我本身來說我並不傾向激進派的思想作風所以對這種作法其實完全無法認同。
然而,在某種程度與意義上總覺得能夠給予理解。
不過ROCKMAN是真的很多酒鬼跟煙鬼= =+
此外,即便是所謂的偶像,ROCKMAN也終究還是人不是神,缺點、弱點都是最正常不過的存在沒有必要質疑甚至無法接受。
我覺得在搖滾界來說,所謂的偶像與歌迷之間的關係是與其他領域中的類似關係相當不同的。
大概可以這樣來說吧——
搖滾界的偶像是走在最前方為大家劈荊斬棘、引領方向的開路者,他用自己的身體替追隨者承擔傷痕與疼痛為大家護航
而追隨者們則站在他身後作為后盾支撐著他,為他注入前進的動力與力量,令他不會停滯不會後退
兩者對彼此來說都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少了哪一方另一方都無法單靠自己的力量獨自前進,必須彼此依靠互相支撐邁著共同的步伐才能前進。
開路者也會有邁向錯誤方向的時候、也會有想要放棄逃避的時候,這並沒法抹煞他身為開路者的可敬之處,而在此時將他拉回正確的方向、讓他回想起自己的初衷、覺悟到自己的責任與使命,便是他身後的追隨者們的職責所在。
當然,要追隨怎樣的道路,要在何時脫隊,這些都完全取決於追隨者自己的判斷與意願。
自管做自己喜愛的事情,這莫非不就是搖滾精神的根本之根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