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旅客持因私护照过境澳门逗留期限将缩短
持中国护照内地旅客过境澳门逗留期限缩短至14天
(华翼新闻 - 中国新闻) 2005-11-02
周二晚间报导,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同日发布消息称,自明年1月1日起,持中国护照(俗称因私护照)的内地旅客,过境澳门特别行政区所获准的逗留期限将缩短至最多14天。
报导称,由于持中国护照来澳门的目的主要是过境前往第三地,明年起持中国护照的内旅客过境澳门特别行政区所获准的逗留期限将缩短至最多14天,其余如有效进入外国的签证及相关机票的过境条件维持不变。若未有履行其前往外国目的地的有关旅客,其再过境澳门特别行政区所获准的逗留期限将缩短至最多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