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一下想法1: 我提出离婚他不同意,他也知道我的择偶标准是不抽烟不打人。
如果坚持现在马上离婚,他肯定还会打我还坚持不离婚,所以缓兵之计是让他签一个协议,写这是第一次,如果有第二次自愿离婚,双方签字有法律效应这样打官司也有依据。
2: 分房,不相信床头打架床尾和,打我我完全不能忍。
3: 问过我妈妈,我妈妈问我爱不爱他,我说之前很爱,打我后我就不爱彻底灰心了,不是开玩笑。妈妈说如果你铁了心离婚,爸爸妈妈砸锅卖铁也会帮你把孩子抚养大,但我要求你给他最后一次机会。
我说如果第二次他打我你会不会说事不过三,她说不会,我不会看着自己的女儿挨打还得忍着。
我自然是不相信不会有第二次打我,早晚的事情。只希望这第二次发生在孩子懂事之前,或者越快越好。。。
打官司神马的何必靠这个签字
现在直接报警家暴啊
新加坡police report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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