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神马的何必靠这个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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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iniden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330) 发表:2017-08-13 21:51:32  楼主  关注此帖
更新一下想法1: 我提出离婚他不同意,他也知道我的择偶标准是不抽烟不打人。 如果坚持现在马上离婚,他肯定还会打我还坚持不离婚,所以缓兵之计是让他签一个协议,写这是第一次,如果有第二次自愿离婚,双方签字有法律效应这样打官司也有依据。 2: 分房,不相信床头打架床尾和,打我我完全不能忍。 3: 问过我妈妈,我妈妈问我爱不爱他,我说之前很爱,打我后我就不爱彻底灰心了,不是开玩笑。妈妈说如果你铁了心离婚,爸爸妈妈砸锅卖铁也会帮你把孩子抚养大,但我要求你给他最后一次机会。 我说如果第二次他打我你会不会说事不过三,她说不会,我不会看着自己的女儿挨打还得忍着。 我自然是不相信不会有第二次打我,早晚的事情。只希望这第二次发生在孩子懂事之前,或者越快越好。。。
打官司神马的何必靠这个签字
现在直接报警家暴啊
新加坡police report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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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iniden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330) 发表:2017-08-13 21:53:49  2楼
不管离不离,记得去警局备案做个验伤报告备用万一以后要用呢?
完全同意
至少留个证据省得到时候you say I s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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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iniden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330) 发表:2017-08-14 16:43:20  3楼
我来说句心理话我是能够理解楼主的心态的,主要是以下原因,不说老公打人那种不能容忍的因素。 1. 其实楼主夫妻并不富裕,家庭收入过中位数,应该不是指双方都赚8000+了,而是一共。因此,买房(还在还贷)加上买车,应该是生活的蛮紧张的。而他们敢于要孩子的原因,是因为公婆曾经承诺了帮助带孩子,所以当时预计开销没有那么大。结果目前双方的突然月支出多出2000+,可能是入不敷出了。楼主把这个后果归结于公婆的出尔反尔,认为如果你当初不说帮忙带可能他们要等到收入上去了才会要孩子,所以觉得目前的情况是公婆的空头支票产生了,因此认为公婆有义务用金钱补偿来减轻负担。公婆帮助老公的姐妹带孩子却不帮自己带,让她感到自己受委屈了,觉得公婆没有一碗水端平。 2. 经济状况这样了,老公还想买好车。 我的想法: 1. 公婆没有一碗水端平或有自己的原因,我觉得最大的可能是不愿意在新加坡生活,甚至是有可能因为前车之鉴,帮了你老公的姐妹带孩子结果费力不讨好。而我要说的是楼主的估计,事实上,如果公婆过来,未必要比infant care省钱。你总不可能要公婆自己负担机票,衣食住行吧。事实上那2000+多养孩子的钱,无论是infant care还是公婆来都是要花的。所以经济问题是当初错误估计养孩子 (more...)
绝对不是加起来过8000
看看他老公看什么车
卡宴啊,30多万起有没有
如果加起来过8000怎么供得起
肯定应该是各自过8000

这样算下来,其实经济问题不是主要问题,是觉得公婆说话不算话气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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