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刚来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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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好 (等级:7 - 出类拔萃,发帖:2815) 发表:2018-08-30 23:32:25  楼主  关注此帖
【住房问题】租房房东没有签合约也没有在政府登记关于租房的情况,本人不是很了解,如果房东哄骗租客说不需要登记不需要签合约,这样可以省印花税,这样后来导致纠纷即房东以不同理由乱收取费用,这种情况到底怎么看?到底是房客的问题还是房东的问题?如何解决这种类似的争端?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4,奖励楼主12分以及18华新币,时间:2018-08-30 22:00:04。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3,奖励楼主15分以及22华新币,时间:2018-08-31 22:00:01。 (more...)
楼主刚来新加坡

就搞这么大事情,不是一般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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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好 (等级:7 - 出类拔萃,发帖:2815) 发表:2018-08-30 23:54:04  2楼
我这是回复在房东发的那个帖子下面的我的确不懂这边租房的套路,你尽管可以说我事实违约,当然就看怎么理解。
上面楼层说的没错

最短租月6个月,如果提前搬走需要补缴4个月房租。我觉得一定要走法律程序,按照规定来做,大家都会比较满意。

楼主如愿以偿,感受异国法庭的风情,房东也可以顺利收回4个月的租金,真的是两全其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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