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住所就是有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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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amanouyang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2150) 发表:2020-07-13 14:44:42  楼主  关注此帖
根据我的理解,大部分都符合“有住所”这条有住所不是有房产。我记得官方的解释是即使名下没房产,有家人亲戚在国内可以回去住的,也算有住所。这样的话,从国内出来的第一代,基本都符合了。
有住所就是有户口
不过中新有避免双重征税的协议啊 没听说这个协议作废 应该暂时不会波及新加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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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amanouyang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2150) 发表:2020-07-13 15:53:15  2楼
不重复是指可抵扣吗?我记得有一条是拿新加坡的纳税证明回去,在缴税时可以抵扣这部分。例如在新加坡缴了100块人民币的税,回国要缴150,然后凭这个纳税证明,只需要再缴50就可以了
看了一下 确实是可抵扣
一、第一款规定了中国居民从新加坡取得所得在新加坡所交税款的抵免办法,即对中国居民的新加坡所得汇总中国国内所得按中国税法规定税率计算在中国的应纳税额,并对在新加坡已交税款不超过按中国国内税率计算的税额予以抵免。这种方法下,意味着中国政府承认中国居民来源于新加坡的某些所得由新加坡优先行使征税权,但并不承认其独占,即中国还要行使居民管辖权对本国居民从新加坡取得的所得征税,但允许该居民在新加坡所缴税额从其应向中国缴纳的税额中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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