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好几个月的时间,我觉得太长了,除非他们非常想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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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anadu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47) 发表:2007-05-04 16:49:58  楼主  关注此帖
正好相反,应该跟新公司谈这个问题。诚意是一方面,人品是另一方面。 一个好的老板(新加坡好老板和坏老板各占50%)听到这样情况首先反应会是这个人人品不错,不想给原公司烂摊子收拾,他心里会认为你是一个decent guy. 当然他嘴上不能松口,他会告诉你他自己project的紧迫性,然后跟你商量你最早可以何时join. 如果实在不行的话,那么你就得做出一个选择了。
可是好几个月的时间,我觉得太长了,除非他们非常想要你
我觉得他们很可能会在找人。
你的情况和我的不同,我已经签了,现在的老板还让我和新的雇主延迟1月。
我觉得这个要求不太合理,一方面我认为我走了,他们也一样会做的很好,另外,
我担心如果和新的公司说推辞,也显得自己太不够决断,如果真的有责任心,为什莫开始找工作在项目完成之前?我想这很难解释。总之,我是会坚持按时走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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