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的合约,租客因为个人原因要提前结束合约。
按照合同,要给2个月notice,但是他们只给了1个半月就要走,。
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要求他们必须把剩余的半个月也付了?
还是说中介帮忙找到新的租客就可以不收他们这半个月的?
有什么建议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