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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买的HDB,自住了一年半就换了工作全家搬到中国,HDB批了整套出租两年,现在出租了一年,但PR2015年初就到期了,现在在犹豫是继续出租还是卖掉因为近两年没有回新的打算。
疑问一:如果继续出租满两年后再申请出租第三年,HDB是否会批?目前是批了两年,但听说政策收紧,若下次申请不批怎么办?HDB会让我们卖房子或以市场价格的80%或90%收回?
疑问二:如果现在卖,因为未住满三年政府会批吗?若不批是否我就要现在停止出租(因为PR2015年要到期了)然后把房子空着等够三年再申请卖掉?这样每个月还要还贷款损失不小。
疑问三:若新加坡的房子没有卖,我们在RENEW PR的时候即使不在新加坡工作是否还会给5年PR?
请教有经验或同样经历的朋友给点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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