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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倒是和中国的经济适用房很像。。。
后来这几年新加坡政府放宽组屋贷款这个大蛋糕给银行一起来做的时候,银行乘法令还不健全时就乱钻法律不全的漏洞去申请禁止令去逼卖那些还不出贷款的组屋拥有者的组屋。。。呵呵!银行早已经习惯晴天送伞,雨天收伞了啊!
我之前曾经发帖说过买HDB先自住再转投资出租养第二个公寓房会比较适合我们小百姓的投资理财,只要能够按时还贷的话以房养房的长期投资风险极小。。。
有人贴上来说行情不好时组屋也会有资不抵债被银行逼卖的风险,还引了一则新闻说银行曾经确实有逼卖组屋屋主,搞到他家人露宿街头。。。但是那是发生断供之后的情况,不符合我说按时还款的前提。。。
我之前认为逼卖这样的事情银行其实是没有法律权力去做的。。。道理在于组屋其实是属于建屋局资产,我们拿的只是99年使用权。。。银行收的也是组屋年契的复印件,真正的组屋年契在建屋局的保险柜里吧。。。就是还款全部清了,我们拿到的也是组屋年契的复印件。。。不像私人公寓,还清贷款后我们拿到的是屋契。。。屋契是和年契的法律价值当然是很不同的吧。。。最起码一个有地一个没地;一个是真正的屋主,一个只是99年的住客。。。
现在政府一日三读通过快读法案从根本上堵死了银行过去钻的条令不清的漏洞。至此以后,银行应该自己设法评估承担放贷给组屋买家的风险了。
组屋贷款肯定银行还会继续做的,只是银行的钱没有以前那么好赚罢了。。。我估计买组屋时年契复印件还是会抵押在银行那里直到你还清贷款,但是银行已经不可能再拿这个年契复印件去申请禁止令来逼卖组屋了。。。无论如何,一家老小应该没有被银行逼卖而露宿街头的风险了。。。
建屋局据中介说就从来没有逼卖过组屋,作价回收转卖倒是常有的。。。接下来就看银行如何应对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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