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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紧急通过建屋与发展(修正)法案
放贷者不准申请组屋转让禁令
(2010-07-20)
● 谢燕燕 报道
国会昨天紧急通过建屋与发展(修正)法案,明文禁止放贷者申请组屋转让禁令(caveat),意味着他们再也无法要求借贷者以组屋作贷款抵押,堵住现有法律的一大漏洞。
国家发展部长马宝山说,2008年,当局共收到12起组屋转让禁令的申请,也就是禁止借贷者在未经放贷者许可下转让组屋。2009年,这类禁令的申请飙升到546起,而今年首六个月更已超过去年一整年,达556起。
这一惊人趋势,让政府警觉到必须尽快堵住法律漏洞,阻止更多组屋屋主拿组屋当抵押向放贷者借钱,最后却落得无家可归,连累家人和亲人。
同一天二三读通过
马宝山昨天罕有的援引国会议事常规中关于紧急通过法案的条规,要求国会在他对上述法案提出一读后,随即在同一天进行二读和三读通过。政府上一次是在2003年沙斯传染病爆发时援引这项条规,要求国会在一天内紧急通过传染病(修正)法案,以加重对违反居家隔邻令者的处罚。
马宝山昨天对法案提出二读时指出,新加坡人借钱时如果用组屋作抵押,一旦还不起债务,便可能失去组屋。
在现有法律下,放贷者可以和组屋屋主制定合约,一旦屋主偿还不起债务,便必须把卖组屋的收入优先拿来还债。放贷者可以申请禁令,阻止屋主转让组屋,除非他先还清债务。
马宝山说,修正后的法令明文规定,任何以组屋为贷款抵押的合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这也意味着放贷者再也不能申请禁令来保障自己的利益。不过,新措施生效前所制定的合约依然有效。
他强调,新政策生效后,组屋屋主依然可以向放贷者借钱,只不过不能用组屋作抵押,必须用别的办法确保他们有能力还债。
部长重申,政府大幅度津贴组屋,是为了让新加坡家庭有能力购买和长期拥有自己的房子。屋主不能把组屋当摇钱树,利用它来贷款,然后把钱花光。人们应小心理财,从长计议,负起贷款责任。
他说,政府为年轻家庭提供慷慨的房屋津贴,协助他们购买组屋,还津贴组屋翻新工程,协助组屋保值。屋主上了年纪后,可以出租组屋来增加收入,也可卖掉较大的组屋换成小组屋,套取现金养老。
然而如果人们过早套现、用掉退休资产,或在没有计划好的情况下卖掉组屋,很可能就变成无家可归。
很多国会议员在辩论这一修正法案时,谈到一些放贷者和无良的房屋经纪串通起来,利用各种手法,怂恿和引诱屋主上钩。
裕廊集选区议员哈莉玛指出,一些组屋屋主向放贷者借钱时,原以为利率是1.5%,可是当他们把各种看不到的费用,包括经纪的佣金算在内时,实际利率可高达15%。
七议员参与辩论
一些屋主在被迫卖屋还债时,惊愕地发现,还清债务后其实利润所剩无几,根本没钱购买新组屋。放贷者所申请的禁令,则保障了这些放贷者的利益,确保卖屋所得,是优先用来清还债务。
共有七个议员参与这一法案的辩论。一些议员如西海岸集选区议员何玉珠、阿裕尼集选区议员潘惜玉等想知道问题的根源在哪里,为何有越来越多屋主,拿组屋当抵押来贷款。
马宝山说,他没有具体数据可解释借钱原因,但根据议员接见选民时所碰到的个案,有人贷款是为应付生意上的周转,有人突然要一笔钱应急如动手术,也有人是因为生活方式、长期入不敷出,或需借钱偿还赌债。
允许更严厉惩罚
非法出租组屋者
马宝山强调,建屋局可以向一些值得同情的屋主伸出援手,却不可能帮他们还债,屋主本身也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
昨天紧急三读通过的建屋与发展(修正)法案,也允许建屋局更严厉和有效惩罚非法出租租赁组屋者,同时允许建屋局在本地和国际上提供技术与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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