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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 这件事件之后 这两个人都被ERA除名了
好像每次一说起来 大家都会把这件事做为典型来说
之前已经说过了 老鼠屎各个行业都有 法庭上欺诈这种事件天天都有开审
每次都拿这个case说事 好像有点乏味
职位高低也并不代表人品高低 或许阿扁的例子可以再拿来用一次...:)
法官的话是很清楚:
act in the interests of the person who hired him...
who can help to explain the meaning of "hire"
在这个事件中,因为那个agent是卖方的exclusive agent, 所以卖方 "hire" this agent
所有这个agent必当维护卖方的权益 所以他的所作所为的确犯了法
至于这段
"希望所有的agent能够明白 这个和其他行业一样是这个社会的基础来着 就是叫做信托责任
即使没有书面上甚至口头上的约定,但是一个社会的公认的标准是在那里的
Conniesisu你说你去带buyer看房子,他和你没有obligation,这是不对的!!
更不能成为你可以让自己的利益超越buyer利益的理由!
否则这个社会就没有一个公平公正的规则了 "
我的解释只是为了让大家清楚 为什么大部分的agent会这么做 并没有说我就是那样做的人
这是要澄清的一点 (事实上, 我自己现在也只是纸上谈兵,还没正式上岗呢:)
我的理解是 因为买方根本就没有签订任何合约去"hire" 中介
所以买方中介的利益很难得到保护 所以才会有很多中介才会那么做
至于信托责任 我想应该是相互的吧 不光买家的利益应该得到保护 买家中介的利益难道就不应该得到保护?
我想 或许你呼吁的范围应该放大一些 不光是针对中介 而是所有involve在这个买卖事件中的人
如果你觉得你老板天天让你干重活 年终奖却发给另外一个同事而不是你
你还是能义无反顾的继续任劳任怨没有一丝抱怨
在你眼里 这样才是所谓公平的话 我承认 我的境界的确还不到
所以我说在卖方跟中介签了exclusive的情况下
如果是direct buyer上门
我之前设想出的理想方案只有一个 open talk
大家坐下来谈清楚 谁都别想打小算盘
或者 你有更佳的方案 不妨分享一下
每次讨论都这么长,累不累啊
呵呵 我有点, 你们呢?
而且 这一两件事 往往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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