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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支票,交给agent。执行的关键在于买家是否在acceptance form上面签名,excersie fee是否有给出。这里不存在卖家接受不接受的问题。将来上法庭,agent可以作证,他已经收到买家的支票,日在在excerise date之前。当然,大家可能觉得很搞笑,硬塞钱给人家的感觉。
一般来讲这种情况都是让agent跟对方多沟通,最后的就是“通牒”。还不就范,就是上法庭了。我觉得这个阶段,lz还只是损失在时间精力上面。希望还没有跟银行签Letter of offer。上法庭,个人觉得真的没有必要,除非给你造成的损失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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