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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简历上当然可以这么写,只要是fact,你就没有失信的问题,但是最好注明是什么情况。
你离职的时候,可以要求你的老板(就是那间大公司里你的老板)帮你写letter,证明你做的东西。不过有的老板肯写,有的老板不肯写。GIC有人做了2年contract老板都不肯写,说没有给contractor写的先例。不过我朋友在HP的,老板就写了,而且写得还很好。
一般新加坡公司都挺信任你的,你怎么写他们就相信了,不一定要什么letter,也没有真的作fact trace。还是那句话,只要你说的是实话,就不怕他们ch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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