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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月份在A公司开始工作,觉得工作可能不适合今后发展,而且待遇什么的也不太好。4月份B公司给offer,马上签,签完当天跟A公司提出辞职。虽然他们要1个月notice,不过我只是写last day到B公司要求开工的日期。这样算下来要陪A公司10天左右。
关于EP,拿到offer B当天,就交表到mom,大概需要3星期拿到新EP。当时手里拿的是A EP,mom支持一边拿A EP,然后神情B EP,不需要先取消EP A。
所以我就是三星期后,当天cancel EP A,当天拿到EP B。 整个换工作时间刚好是申请EP的三个星期。
你的情况估计最差就是,你先拿到A EP,然后B公司马上申请EP,这样三个星期后你就可以去B公司上班了。估计也就是陪A公司一星期工资。或者你不去也就是一个月工资。当然A公司会有点不满意,不过我干了两个月左右,公司对我印象还算好。走的时候还是比较顺利的。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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