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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个合同具体是指什么?我不是很清楚,是指MANAGEMENT和业主委员会签署的合同吗?在哪里可以找到?
合同指的是你们的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签的合同。业委会 应该有的。理论上您作为房东应该是签约方。即使您是房客也没关系,有CRTPA (Contract (Rights of third party) Act)这个大神。
2)我当天到家虽然有被吓到,还是马上拍照,而且那些坏的地方,比如桌子,这是很明显的,CONTRACTOR来看就说变成这样看来是很严重,墙壁起泡也是,而且不是窗户下方而是窗户旁边的,这明显只有外墙有裂纹才会变成这样,家里漏水的源头也是朝外的墙壁和地板的接缝处漏出来,出事第二天我拿着照片去找MANAGEMENT,他们才马上让CONTRACTOR来看的,而且其实去年上报的时候就有CONTRACTOR来看过拍照什么的,应该是有一份REPORT在MANAGEMENT这里,但是老实说我也没看过是什么样子的,CONTRACTOR的说法,在新加坡的气候下,这块墙壁又晒太阳,又经常下雨被泡,会变成这样很正常的……
所谓的证据不仅仅是家具坏了。还有对您造成了多少元的损失。主要有以下3种: 1. 您为了修理(包括墙壁)或者重新购置花了多少钱(前提是这钱花的合理),2. 因为某些家具不能用让您损失了多少钱。(比如因为房子不能住人租不出去等等), 3. 因为水灾让您的财产贬值了多少。所谓的证据主要是相关交易发票(当时购买或者现在维修)一类。
3)我们目前估计的金额大概也就是中四位数左右,所以您的这个建议还是很有用的,如果MANAGEMENT之后不采取行动,可以试试
》》Good luck~~
4)精神损失其实也是因为对MANAGEMENT的长期不作为感到不满,其实我们最关心的还是我们的墙壁不要再漏水,其他都有的商量
》》漏水的问题有两种解决方法,1. 找应该负责的人要求他们修,2. 自己修找应该负责的人报销。传统上法庭倾向于支持后一种。当然最好找人了解一下行情。这事情估计也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业委会出头可能会比较顺利。
5)我们不是PR也不是SC,所以特别说明是外国人,就是怕不同的身份对待情况不一样
》》以我在新加坡生活15年的经历,这个地方还不至于公开的歧视外国人
附:我是法学院读法律博士的学生,2015年准备做律师。以后我会尽量经常来这里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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