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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我认为是老皇历。诚然,在旧社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出门的闺女泼出门的水,就算受尽虐待按照道理娘家也无权呲个牙。同意,女人嫁出门,从夫姓,相夫教子,不工作,不赚钱,女人抛头露面是大忌,男人相对的责任就是养家,孝敬父母,抚养子女,所以才有“养儿防老”的说法,因为只有闺女是不行的。
现在是独生子女的时代,如果还是这老一套,不知道中国建国后这么多年所谓“解放妇女”,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宣传和号召去哪里了。小孩从母姓的也很多,并不是只有入赘的时候才这样,入赘那是强迫的父亲同意孩子从母姓,同样女方家庭承担一切原本应该男方家庭承担的责任。现在社会只要孩子父母双方同意,孩子爱跟谁姓跟谁姓,宪法民法都没有硬性规定孩子要从父姓,不知道你说的毋庸置疑是哪里来的。坡县的法律姑且不管,这边还是遵照传统思想:男人要养家糊口要有担当,所以离婚也好,非礼案件之类的都是很明显的保护女方。
而中国现在大部分家庭女人一样养家糊口甚至比男人做的还好,承担起男人养家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还要求一切从夫从婆家?!有好多地方现在女人还不可以上桌吃饭(说实话我婆家周边还是这样的陋习),我觉得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女人如果肯嫁入这样的家庭简直是瞎眼了。
如果要求老婆嫁过来就从夫从婆家,可以,那就别要求女方嫁妆几何,收入几何,工作学历如何,反正只是娶一个传宗接代的。婚姻这回事情原本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祝愿古筝妹能接受你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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