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alive:我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吧前一段时间微博上米兔事件这么火,很多受害者也是注册个小号就发帖,然后过了很久才上实锤的,对她们来说那已经是...)法盲吧?你还真别说没责任论坛请你们当班主,你真的不知道自己是有责任的吗?弄不好可是会吃官司的哦。
就像公司董事一个道理。 公司除了问题,有关人员是要被追责的。这是常识啊。
你做斑竹如果真发生了诽谤案或者违法欺骗案之类的问题,恐怕说一句自己没时间盯着网
下班要急着奶孩子。 十点要按时上床陪老公/老婆, 是脱不了干系的。
就像在你名下的房产里只抓到聚众赌博。或者卖淫嫖娼的。无论是业主还是管理者能没有怎人吗。
懂点法律比较好。 这些话论坛上的回帖就不要发了。准备一下等待应付警方调查在说去吧。
真替你们家父母担心啊。。。。。[劲往一处使 (3-14 10:43, Long long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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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orum ][登录后回复]81楼
(引用 hotpot:想不明白不论真假,约炮而已,存在什么受害者?对方未成年?婚内出轨约炮?关各位看客什么事情呢?为什么能让大家关注这么久。
泄露他人�...)同意,我也想不明白更恶心的是一帮看客还在那瞎起哄,不知道是不是脑子坏了还是道德坏了
可能受害人不是自己,所以大家就乐于看笑话?
希望他们自己成为受害人那一天,也能如此轻松
[coderr2018 (3-14 10:46, Long long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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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劲往一处使:法盲吧?你还真别说没责任论坛请你们当班主,你真的不知道自己是有责任的吗?弄不好可是会吃官司的哦。 就像公司董事一个道理。 公司除了...)版主义务帮忙华新主事的另有其人。没看房版版主辞了嘛。不淌混水,没版主你们就高兴了吗? [本文发送自华新手机Wap版] [shaokunlun (3-14 10:48, Long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83楼
(引用 DavidXia20:科普下新加坡诽谤的法律Singapore Penal Code Section 499 states that, if a person intends to defame another person or should know ...)我也想说,新加坡的诽谤法律还是很严格的如果楼主能找到发帖人的真实身份,保留截图,去法院上诉的话,赢面很大。
但是难就难在证明谁是这个发帖人。所以网络造谣/霸凌很可恶,受害者很难惩罚造谣者。
<Black Mirror>有一集杀人机械蜜蜂,就是讲黑客怎么惩罚网络欺凌的。不管网上还是网下,人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侠气与醉狂 (3-14 10:48, Long long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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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orum ][登录后回复]84楼
(引用 shaokunlun:吃瓜群众灌水也要株连?只许大妈放火,不许群众点灯么?呵呵,你拼命洗白造谣的小人又有啥好处呢?)一出口就是“造谣的小人”还说你没洗?
吃瓜群众是你这样的吗?吃瓜群众的心态类似法庭旁观席,控方说一句,大家“哦原来还有这种事!”然后大家头转向辩方,辩方说一句,群众心里“这到底是不是真的?”然后目光又转向控方。
谁像你,每个人出来说一句,你就要喊一次冤,指天指地说就是诬陷就是造谣,你们大家怀疑男主就是不对的。群众只说可能性,你却说得好像你认识男主女主、知道剧情一样,敢情你是编剧你是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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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yao8 (3-14 10:56, Long long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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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orum ][登录后回复]85楼
(引用 劲往一处使:法盲吧?你还真别说没责任论坛请你们当班主,你真的不知道自己是有责任的吗?弄不好可是会吃官司的哦。
就像公司董事一个道理。 公司除了...)槽点太多我都懒得具体回你
你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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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ve (3-14 11:03, Long long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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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orum ][登录后回复]86楼
(引用 yaoyao8:一出口就是“造谣的小人”还说你没洗? 吃瓜群众是你这样的吗?吃瓜群众的心态类似法庭旁观席,控方说一句,大家“哦原来还有这种事!”�...)不是小人女主就出来撕啊这么简单的道理悍妇们都不明白,智商啊真是个好东西。 [本文发送自华新手机Wap版] [shaokunlun (3-14 11:03, Long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87楼
(引用 劲往一处使:法盲吧?你还真别说没责任论坛请你们当班主,你真的不知道自己是有责任的吗?弄不好可是会吃官司的哦。
就像公司董事一个道理。 公司除了...)额。。你这个逻辑不太对。首先,把版主比喻为董事,这是不合理的。版主更像是班级里的班长/学习委员,管一下纪律而已。
其次,口口声声“学好法律”,想问问这个论坛适用哪国法?中国法还是新加坡法?
中国的相关法规有《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了: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出现明显属于本办法第九条所列的信息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可能大家对“立即”有不同见解,那就留给真正的法官吧。
我只是个路人,觉得发布者没有石锤就匿名举报,非常不妥。但是华新管理员做的挺好的啊,为啥引起你这么大愤慨呢。。[Stella_Yuhan (3-14 11:08, Long long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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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orum ][登录后回复]88楼
(引用 Stella_Yuhan:额。。你这个逻辑不太对。首先,把版主比喻为董事,这是不合理的。版主更像是班级里的班长/学习委员,管一下纪律而已。 其次,口口声声�...)支持一下有理有节的回答还是有很多懂道理的女士ID的。[shaokunlun (3-14 11:12, Long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89楼
(引用 Stella_Yuhan:额。。你这个逻辑不太对。首先,把版主比喻为董事,这是不合理的。版主更像是班级里的班长/学习委员,管一下纪律而已。 其次,口口声声�...)感谢您的回答 手动点赞我觉得按那层主这门闹法最后没几个人愿意当版主了...sigh [本文发送自华新iOS APP] [小妖霖霖 (3-14 11:20, Long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90楼
(引用 劲往一处使:法盲吧?你还真别说没责任论坛请你们当班主,你真的不知道自己是有责任的吗?弄不好可是会吃官司的哦。
就像公司董事一个道理。 公司除了...)谢谢您指点 您开心就好
[本文发送自华新iOS APP]
[小妖霖霖 (3-14 11:26, Long long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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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orum ][登录后回复]91楼
(引用 shaokunlun:再说了如果女生有实锤早就出来撕了,现在匿了是啥操作?)我猜我猜我猜猜猜前女友意难平,发个厉害的帖子 seek for attention from the ex [本文发送自华新手机Wap版] [hotpot (3-14 11:30, Long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92楼
(引用 hotpot:我猜我猜我猜猜猜前女友意难平,发个厉害的帖子 seek for attention from the ex)某位前女友 [本文发送自华新手机Wap版] [hotpot (3-14 11:34, Long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93楼
(引用 劲往一处使:法盲吧?你还真别说没责任论坛请你们当班主,你真的不知道自己是有责任的吗?弄不好可是会吃官司的哦。
就像公司董事一个道理。 公司除了...)听口气您是法官啊?那烦请您先帮楼主和爆料者断断他们的官司,到底是诽谤还是实锤,您断清楚了麻烦给我们发一份公告声明,我们保证置顶公示,该处理的ID一个都不会放过,可好?
华新又不是开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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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yt (3-14 11:37, Long long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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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orum ][登录后回复]94楼
(引用 劲往一处使:法盲吧?你还真别说没责任论坛请你们当班主,你真的不知道自己是有责任的吗?弄不好可是会吃官司的哦。 就像公司董事一个道理。 公司除了...)层主逻辑堪忧 原来论坛 版面都是版主名下的 [本文发送自华新iOS APP] [功夫熊猫 (3-14 11:42, Long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95楼
(引用 Stella_Yuhan:额。。你这个逻辑不太对。首先,把版主比喻为董事,这是不合理的。版主更像是班级里的班长/学习委员,管一下纪律而已。
其次,口口声声�...)这个事情有两个层面一是隐私,二是诽谤。
人肉和泄露隐私在公共论坛都是会被明文禁止的,包括华新版规总则里也是有写,作为看热闹的自然是关系不大,而且也乐见道德可能有所亏欠的人限于窘境。但管理人员,不管纯义务与否,第一时间删帖才是比较妥当的作法,内部讨论其实是不太需要的,基于自然人隐私权的判断就可以直接删了。
当然了,什么情况下隐私权适用,或者简单的说渣男有没有隐私权,这个有一点点争议,但比较主流的看法是渣男也有隐私权,你可以想办法去报复渣男,但要尽量避免有可能给自己惹来麻烦的方式。
第二个层面才是诽谤与否,这个需要事实才能判定,我们都没法看到事情真相,只能是灌灌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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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转转 (3-14 11:42, Long long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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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orum ][登录后回复]96楼
(引用 随便转转:这个事情有两个层面一是隐私,二是诽谤。 人肉和泄露隐私在公共论坛都是会被明文禁止的,包括华新版规总则里也是有写,作为看热闹的自然�...)感觉您是律师?居然可以对学法的人发帖指指点点? [本文发送自华新手机Wap版] [shaokunlun (3-14 12:00, Long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97楼
(引用 shaokunlun:感觉您是律师?居然可以对学法的人发帖指指点点?)不一定对,提供一个思路没在中南海也可以指点江山
没在场上跑也可以骂国足
一样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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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转转 (3-14 12:03, Long long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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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orum ][登录后回复]98楼
(引用 随便转转:不一定对,提供一个思路没在中南海也可以指点江山 没在场上跑也可以骂国足 一样的嘛)版主无责任24小时在线吧而且人家如果随便写个名字,版主要去所有社交网站查有无此人?太不现实了。 [本文发送自华新手机Wap版] [shaokunlun (3-14 12:08, Long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99楼
(引用 随便转转:这个事情有两个层面一是隐私,二是诽谤。
人肉和泄露隐私在公共论坛都是会被明文禁止的,包括华新版规总则里也是有写,作为看热闹的自然�...)版主讨论的意思其实就是问一下是不是可以完全删帖 需不需要存证等等版主也不是学法律的,都是年轻妹子,没遇过这种情况,操作之前问一下避免操作错误。没什么问题吧?帖子当天就处理了,还不算立刻吗?询问确认一下也不可以吗?
另外您说的问题,也并不是常识,不是每个人都知道,比如这个帖子http://bbs.huasing.net/sForum/bbs.php?B=130_14503496 里面还有那么多人以为版主删帖是潜规则帮忙,版主删帖不删帖都被骂,删早删晚都被骂,真是相当委屈了。望体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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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妖霖霖 (3-14 12:11, Long long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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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orum ][登录后回复]10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