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支持整顿 房地产经纪行业 (ZT)
国家发展部完成房地产业监管架构的公众咨询工作,大部分的受访者欢迎加强这个行业的监管,以提升业者的服务水平。
多数受访者也同意,经纪不应该在同个交易中代表买卖双方,以避免利益冲突的情况出现。有的甚至建议,同间经纪行不得代表买卖双方,而这也应该延伸至出租房地产的交易。
同名经纪代表买卖双方的现象存在组屋转售市场多年。卖方经纪以收取双方佣金为前提,往往拒绝售屋给不愿支付佣金的买主,即使该名买主所愿支付的价格比其他人来得高。
这意味消费者的利益没有获得保障,因为卖方无法卖得更好的价钱,而买方则无法购得心仪组屋。
国家发展部因此建议禁止经纪代表买卖双方,须要经纪处理行政手续的买主则可支付一笔行政费用给经纪。买主也可聘用自己的经纪或自行处理组屋转售手续。
不过,一些受访者认为,要是买主须支付行政费用给卖方经纪,经纪也可能倾向于选择愿意付费的买主,导致“价高者得”的市场原则仍旧无法有效运作。
他们建议,政府应该规定买卖双方由不同经纪代表,经纪也应该通知卖方屋子所获得的所有出价。
组屋买主许雪玲(28岁,博士生)就认为,当她在今年初以约30万元购买一间三房式组 (more...)
号外。PR 购买HDB 比例,传言成真 - 附个人看法
1) ZF将在组屋区设立PR顶限,住在同邻里及同座组屋的非马来西亚PR不能超过5%及8%,以协助他们融入本地社会,避免种族圈居地形成。
2) 2010年3月5日后的交易,MOP 延长至3年。不管何种贷款。买屋子后3年才能卖。拿津贴者继续5年。
3)印度族比例增加。
4)SC/SPR 的津贴由3万减少至2万,SPR获得公民权后补1万。
个人看法:
1) ZF将在组屋区设立PR顶限,住在同邻里及同座组屋的非马来西亚PR不能超过5%及8%,以协助他们融入本地社会,避免种族圈居地形成。
这个政策的目的,是协助PR融入本地社会,避免种族圈居地形成。
种族圈居地是第一次听到,是早报网使用的。莫非PR也是种族的一种?(英文原文是用enclaves,意思有些不同,‘国境内的外国领土’)
这应该是ZF的高瞻远瞩,我在新加坡时间不长,才10多年,暂时理解不了,我们想来,大不了就是几个老人早上聚在一起打拳,唠家常,带孩子。没什么大不了。要聚集,不住在一起人照样能聚集。据报章,周末,小菲律宾,小缅甸,小印度,芽龙,族群聚集或有相同嗜好的人聚集也不少嘛。可能要有一定的经历的人才会有体会,才会比较敏感。
不过,此政策的效应是明显的。
目前的情况,据本人的不完全统计,裕廊东的卓源路(TOH GUAN),裕廊西的60几街,BT BATOK 2XX,62X,YEW TEE 整片,兀兰,海军部,三巴望,圣港,这些地方近地铁的屋子一片深蓝海洋,(HDB用深蓝表示PR比例已满,PR买主只能从PR卖主手里买房)。近期,PR 要买这里的屋子,是难了。因为很有可能现有这些地方PR 比例多过6%,要等它掉下来到5%,必须是PR屋主把屋子卖给公民,PR比例才会下跌。等到花儿谢了又开,开了又谢吧。
如果您是深蓝地区的PR屋主,正好要回国不再来了,要把屋子卖掉,那您就赚了,您的中介会帮您在广告上强调PR ELIGIBAL,帮您叫一个高高的COV,一个周末无数人来参观您的屋子,门口像鞋博会。请在成交时稍微考虑一下咱PR 同胞啦,别太狠了。
以上情况是少数,PR屋主喜欢的就是地点,除非拿到公民,可以买到理想的一手房,一般不愿意轻易换房。但当您从PR成为SC 时,您的深蓝的屋子只能卖给红色登记的新加坡人了。然后,看房人少了一半,您的COV也未免有些不太理想,大多数的PR同胞转SC时是夫妻中的一个人转,另一个还是PR,这样,买2手房的津贴才2万,您在考虑卖房时就会掂量了。或者,您在考虑是否要转公民时,也可能会掂量一下了。
以上地区现在的公民屋主,正好要卖屋的,心里在自叹倒霉,本想恶狠狠地在PR身上赚一笔,去买公寓,现在,公寓要缩水几个平米了。
公民买主,大喜,不需要与PR飙价,在没有PR竞争的情况下,买好地点的屋子可以少出些COV了。于是,心里平衡了,报上的complaint减少了。
至于PR买主,只能去买次热地区的屋子,导致次热地区的屋子价格上升,与热点地区的价格差距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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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0年3月5日后的交易,MOP 延长至3年。即,不拿津贴的买主,不管是HDB还是银行贷款。买屋子后3年才能卖。(现有政策是银行贷款者一年即可卖房)。拿津贴者继续执行住满5年才可卖房。
这个政策的目的是防止人为炒房。
个人感觉,拿HDB来炒得人应该不多,毕竟,人们卖了屋子后还是要买的。现在的情况,买房一年后卖屋子,卖得屋子赚了,但要买的屋子也赚了。除非PR卖了好地点的屋子,再去买偏远的浅蓝的屋子(指所有PR可以跟公民买的屋子)。
还有,就是阻止不想永久居留的永久居民买房。买房前请三思。
3) 印度族比例增加。
这是绝对需要的,目前最可怜的其实是印度族和‘其他种族’,很多地方很难找到他们的比例不满的屋子。导致他们只能出高价。
(印族15%,马来族25%,华族87%是不算族圈居的)
4) SC/SPR 的津贴由3万减少至2万,SPR获得公民权后补1万。或有孩子,孩子是SC的话,补一万。买新屋子的话同理。
这是鼓励人们加入公民。不知是否会有创意地用在电梯翻新上,PR+PR-〉18K, SC+SC-〉600,SC+PR-〉9K3。哈哈。
5) SC 在拿第二次HDB 贷款时,不再需要是UPGRADE。但是,第二次贷款时,需要将第一次贷款的屋子出售后的所得现金,一半拿出来支付第二个屋子。剩下部分才能获得贷款。如果现金少过5W,买主可留2W5。
这也是对是对低收入公民有利的政策。
同时防止人们为了套现而转手。跟PR没关系。
总之,这些政策是为了拉开PR和公民的距离,并鼓励PR加入公民,防止HDB市场的过度投机。
另外,现在很多PR买了屋子,出租,租客分担了部分高额贷款,而劳工税调高,外来劳力减少,租金市场可能下调,这时,为了SC的利益,传说中的PR不能出租组屋的那天就真的到来了。
那正是几家欢喜几家愁了。这是另外的话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