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贤,万一迫不得已以悲剧收场,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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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eow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32) 发表:2008-05-13 21:13:49  楼主  关注此帖
各位前贤,万一迫不得已以悲剧收场,请教
我的朋友是P.R.丈夫是公民,万一真的不能挽回这段婚姻,这样的情形
会不会影响她获得孩子们的抚养权?或者最可能影响到的是什么?
再次感谢大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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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南渔夫 (等级:?? - 无法无天,发帖:13480) 发表:2008-05-14 16:01:08  2楼
抚养权可以让法院决定,最可能影响到是抚养的经济条件
如楼下所说,不管将来打算怎样,证据一定要收集到,一是确定是否冤枉了丈夫,二是为将来摊牌收集筹码。

在有孩子的情况下,还是以和为首选,但也不能太委曲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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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aterialist (等级:17 - 华新水桶,发帖:21109) 发表:2008-05-14 19:12:16  3楼
抚养权可以让法院决定,最可能影响到是抚养的经济条件如楼下所说,不管将来打算怎样,证据一定要收集到,一是确定是否冤枉了丈夫,二是为将来摊牌收集筹码。 在有孩子的情况下,还是以和为首选,但也不能太委曲求全。。。
若是本地裁判家庭案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己方有道德优势,颇可以对己方有力。
子曰:礼之用,和为贵。(但是)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先礼,仁至义尽,后兵,人仰马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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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xcalibur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21) 发表:2008-05-15 21:47:34  4楼
你自己找个律师不就明白了?这里有谁有离婚的经验。
这种事情捉贼捉赃 抓奸在床才行;
如果没有证据 那么一切都是臆测;

都有孩子了 最好当然是先打败第三者,然后关起门来在和老公谈离婚或者继续。

你不想离婚后 老公就投入别人的怀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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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香陵居士 (等级:16 - 好恐怖呀,发帖:22662) 发表:2008-05-16 13:17:00  5楼
若是本地裁判家庭案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己方有道德优势,颇可以对己方有力。子曰:礼之用,和为贵。(但是)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先礼,仁至义尽,后兵,人仰马翻。
你确定么?我记得新加坡很早就取消了离婚案中的过错认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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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loveyouso (等级:9 - 已有大成,发帖:4315) 发表:2008-05-16 17:41:15  6楼
如果孩子小的话..母亲有优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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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inkhil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2190) 发表:2008-05-16 22:43:22  7楼
我同事说新加坡很保护女性的,男性得付很多赡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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