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可以参考 川航 的那次飞拉萨事故那的更惊心动魄,基本是完全靠机长的能力 救下所有人。同样的,事后在感谢川航,感谢机长之后,必然地会谈理赔的事情。。
根据当时川航通报,事发后有27名乘客前往医院检查,其余乘客于当日12时09分搭乘成都至拉萨航班继续行程。川航工作人员表示,截至5月15日22时,在医院的所有旅客也都离开了医院。川航支付了乘客就医的全部费用,也为乘客提供了转签的服务,
但乘客经历了如此大的事故,是否应该获得额外的赔偿?
航空法专家某教授说,旅客在购买机票以后,与航空公司形成航空运输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航空公司是承运人,需要安全及时地把旅客运送到目的地。在乘客寻求理赔时,航空公司承担的是承运人的责任,跟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是两条线,各自理赔互不干扰。也就是说,如果航空公司未完成航空运输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即使旅客没有购买保险,也有权向作为承运人的航空公司进行索赔。
某律师说,该航班出现问题是飞机自身质量问题,非不可抗力,航班延迟不能免责;可以基本肯定,在排除飞鸟撞击的情况下,无论是其他什么原因导致玻璃破碎,都是川航的过错。此次航班延误近5小时,按照川航自己的规定,应向旅客补偿人民币200元或等值货币。
另一个律师说,不管 (more...)
所以川航
除了医药费就只赔了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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