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的三观也是刷新了我的认知,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建议楼主回去认真读读那几个犯法的例子,看看是为什么被处罚的。不要上来就唧唧歪歪的扯那么多没用的。这些政策执行了几十年了,且不说政府一直在改进政策和填补漏洞,就说每一届为了孩子搬家的3-4万名里面能占到多少比例,再分摊到前20-30的小学里又能占多少?租房不住,舍近求远,那真的是极个别例子了吧,况且租了房子还是有很多抽签不中的,也没看人说什么呀。不要怨这怨那好像别人都欠你似的。2C自古以来就是竞争激烈,对孩子上心的家庭就只能想尽办法尽全力。要是觉得2C很多不公平,你自己努力争取2B啊,本地世袭的2A还很多,那你怎么不说?政府只要不取消租售同权,就说明还是默认这样的情况的,何况现在还有住满至少30个月的限制。真不明白有什么可抱怨的。
非常同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