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学】夜里的荒唐事----2之废寝只为爱看书part1
我记得我们是在1989年6月1日正式搬进新屋的。两层楼。由于是组屋,节日时分(尤其是新年)所有的亲戚都会回来聚一聚,所以房间特多。
爸爸妈妈把一间房间拨给了我和弟弟,(现在想想,那间房间好像是家里最小的,hoho!小人住小房。)我和弟弟一起睡了两年,过后我获批准搬去另一个房间。因为弟弟踢我。
弟弟从小就是一个很整齐的人。所谓的整齐,和别人的整齐是有点不同。他的东西很多,放在一起不算乱,但也不算整齐,只是他有自己的一套次序与规律,也很执著地实行自己的那一套。就拿睡床来说。我就多有一两个枕头,再加一个舒服的抱枕(从爸爸那边接手过来的)。而弟弟呢,则有无数个枕头。具体数目,我不记得了,也数不清。大约有七八个吧!要那么多枕头来干嘛呢?白天没睡觉时,弟弟会把枕头“们”推放在床的一角。到了晚上睡觉前,他就会用他的枕头们把他的小床围起来,形成一个小小堡垒,留下一个最舒服的在中间,他就躺在中间,一觉到天亮。
弟弟睡觉,睡得很稳,不会翻来覆去,很少踢被。我们两个的床是相连的,我睡靠墙的,弟弟睡外面的那一张。(也许他建他的枕头堡垒就是为了防止自己掉下去吧?)可能我是一个过动儿,睡觉的时候也很好动。有时醒来,我已经转了180度,头睡到脚的那一边去了。这就难免会过界睡到弟弟的床去。他的床有真得非常舒服,有时就任由我的手手脚脚压在他的枕头们上。这对弟弟来说,是不值得原谅的。所以他就把我踢回我的床上去。而我也是一个很奇怪的孩子,你越踢我,我越不动。两人就这样僵持下去,直到有一天让妈妈见到弟弟踢我,把弟弟训了一顿,给我换了房间。现在想想,也不是弟弟的错。只是我贪舒服,爱睡他的床罢了。
题外话1:在那短短的两年里(也就是我一年级年尾到三年级年初的这一段日子),我爱上了看故事书。而且是不能自拔的爱上。一年级时,学的生字还不多,只能看一些‘猴子偷水果’或者‘走到学校和老师说早安’的不是故事的故事。这些完全不能满足我。结果,我跑到图书馆去借了一些自己喜欢的。小学的图书馆把故事书的种类分成低年级(一二年级)、中年级(三四年级)以及高年级(五六年级)。而那些真正有故事性的故事,只有高年级能看。所以我就越级借了高年级的故事书(依稀记得当年的图书管理员还不给我借呢!不知道后来怎么又借回家了。),打算带回家去,叫爸爸妈妈年给我听。
那时,我才正式了解到,爸爸原来是英校出身,看得懂的华文字并不比我多。那时让爸爸给我念一本和“小羊”有关的书,我就知道爸爸只能给我念英文故事书,而妈妈那时还是学校里的班主任,有很多作业要批改,抽不出时间来给我念故事。所以我就自己想办法了。要么,我只借英文或马来文故事书,要么,我自己想办法读华文书。结果,我选择了华文书。我想我爱华文的种子是在那时栽下的。从那时开始,我接触了所有安徒生的童话故事,还有一切小孩子应该知道的故事。而且,我的公公有很多藏书,尤其是那些三国演义、水浒传、家春秋、聊斋、西游记等古典名著。姑姑们年轻时也没了很多文学杂志,叫什么《当代文艺》或者《读者文摘》。看得懂,我就看;看不懂的,我等大了一点再看。妈妈也带我到地方上的图书馆去借书。一有书展,我就会央妈妈带我去那里,妈妈出去办事,我就在那里呆一个下午。弟弟也会跟去看漫画。(弟弟现在学的是设计。)
因为爱看书,我的夜晚开始变得有意思了。晚上,就喜欢躺在床上,舒舒服服的看书。从书上,我知道躺着看书对眼睛不好,但当人一舒服了,什么“不该做”、“不能做”都不管了。常常被一个故事吸引着,我就会看到三更半夜,直到睡着为此。因此,妈妈开始禁止我看书。所谓禁止呢,不是不给看,而是不能半夜看书。因为对妈妈来说,晚上是用来睡觉的。偏偏我是个为看书牺牲多少睡眠都在所不惜的孩子。就这样,我和妈妈之间的“对抗”状态,就维持了将近十年,直到我中五那一年。虽然妈妈极力反对,当我也想了种种办法来看书。
晚上,时间一到,妈妈就会来关我们房里的灯。弟弟就会乖乖睡觉(真的是个乖孩子….),而我就会假睡,而故事书就藏在我的床垫下,或衣柜里,或桌子抽屉里,最安全的是床底最黑暗的角落里。因为放在那里,就算妈妈蹲下身子去看,也看不出一个以为然。
那时我们房里有个可以自由调节明亮度的灯,是昏昏暗暗的橙灯。我总会央妈妈开那么一点点,原因是我们小孩子怕暗。而当妈妈回她房间时,我就会偷偷地把灯调亮一点,只要能见到书上的字就可以了。而弟弟也不管我,照睡他的。有时他还会帮我到房门外看看,从门缝透出来的灯光会不会太亮,引起妈妈的怀疑。
有时,耐不住,我猜妈妈已经睡着了,就起来把大白灯开了,然后用被塞住门下的缝隙,不让灯光透出去。通常这时候,弟弟都睡了,灯一亮时,他只会皱一皱眉头,然后继续睡。真是个好弟弟!还记得我第一次成功在这种情况下看完的故事书,叫做《鬼新娘》。那时还看了很多《阿凡提的故事》、《公主的故事》、《王子的故事》、《猎人的故事》、《国王的故事》、《傻瓜的故事》等一系列的故事。真得很怀念啊!
搬去另一个房间后,只有我一个人,我夜里偷看书的方法就更多了。
(待续)
爸爸妈妈把一间房间拨给了我和弟弟,(现在想想,那间房间好像是家里最小的,hoho!小人住小房。)我和弟弟一起睡了两年,过后我获批准搬去另一个房间。因为弟弟踢我。
弟弟从小就是一个很整齐的人。所谓的整齐,和别人的整齐是有点不同。他的东西很多,放在一起不算乱,但也不算整齐,只是他有自己的一套次序与规律,也很执著地实行自己的那一套。就拿睡床来说。我就多有一两个枕头,再加一个舒服的抱枕(从爸爸那边接手过来的)。而弟弟呢,则有无数个枕头。具体数目,我不记得了,也数不清。大约有七八个吧!要那么多枕头来干嘛呢?白天没睡觉时,弟弟会把枕头“们”推放在床的一角。到了晚上睡觉前,他就会用他的枕头们把他的小床围起来,形成一个小小堡垒,留下一个最舒服的在中间,他就躺在中间,一觉到天亮。
弟弟睡觉,睡得很稳,不会翻来覆去,很少踢被。我们两个的床是相连的,我睡靠墙的,弟弟睡外面的那一张。(也许他建他的枕头堡垒就是为了防止自己掉下去吧?)可能我是一个过动儿,睡觉的时候也很好动。有时醒来,我已经转了180度,头睡到脚的那一边去了。这就难免会过界睡到弟弟的床去。他的床有真得非常舒服,有时就任由我的手手脚脚压在他的枕头们上。这对弟弟来说,是不值得原谅的。所以他就把我踢回我的床上去。而我也是一个很奇怪的孩子,你越踢我,我越不动。两人就这样僵持下去,直到有一天让妈妈见到弟弟踢我,把弟弟训了一顿,给我换了房间。现在想想,也不是弟弟的错。只是我贪舒服,爱睡他的床罢了。
题外话1:在那短短的两年里(也就是我一年级年尾到三年级年初的这一段日子),我爱上了看故事书。而且是不能自拔的爱上。一年级时,学的生字还不多,只能看一些‘猴子偷水果’或者‘走到学校和老师说早安’的不是故事的故事。这些完全不能满足我。结果,我跑到图书馆去借了一些自己喜欢的。小学的图书馆把故事书的种类分成低年级(一二年级)、中年级(三四年级)以及高年级(五六年级)。而那些真正有故事性的故事,只有高年级能看。所以我就越级借了高年级的故事书(依稀记得当年的图书管理员还不给我借呢!不知道后来怎么又借回家了。),打算带回家去,叫爸爸妈妈年给我听。
那时,我才正式了解到,爸爸原来是英校出身,看得懂的华文字并不比我多。那时让爸爸给我念一本和“小羊”有关的书,我就知道爸爸只能给我念英文故事书,而妈妈那时还是学校里的班主任,有很多作业要批改,抽不出时间来给我念故事。所以我就自己想办法了。要么,我只借英文或马来文故事书,要么,我自己想办法读华文书。结果,我选择了华文书。我想我爱华文的种子是在那时栽下的。从那时开始,我接触了所有安徒生的童话故事,还有一切小孩子应该知道的故事。而且,我的公公有很多藏书,尤其是那些三国演义、水浒传、家春秋、聊斋、西游记等古典名著。姑姑们年轻时也没了很多文学杂志,叫什么《当代文艺》或者《读者文摘》。看得懂,我就看;看不懂的,我等大了一点再看。妈妈也带我到地方上的图书馆去借书。一有书展,我就会央妈妈带我去那里,妈妈出去办事,我就在那里呆一个下午。弟弟也会跟去看漫画。(弟弟现在学的是设计。)
因为爱看书,我的夜晚开始变得有意思了。晚上,就喜欢躺在床上,舒舒服服的看书。从书上,我知道躺着看书对眼睛不好,但当人一舒服了,什么“不该做”、“不能做”都不管了。常常被一个故事吸引着,我就会看到三更半夜,直到睡着为此。因此,妈妈开始禁止我看书。所谓禁止呢,不是不给看,而是不能半夜看书。因为对妈妈来说,晚上是用来睡觉的。偏偏我是个为看书牺牲多少睡眠都在所不惜的孩子。就这样,我和妈妈之间的“对抗”状态,就维持了将近十年,直到我中五那一年。虽然妈妈极力反对,当我也想了种种办法来看书。
晚上,时间一到,妈妈就会来关我们房里的灯。弟弟就会乖乖睡觉(真的是个乖孩子….),而我就会假睡,而故事书就藏在我的床垫下,或衣柜里,或桌子抽屉里,最安全的是床底最黑暗的角落里。因为放在那里,就算妈妈蹲下身子去看,也看不出一个以为然。
那时我们房里有个可以自由调节明亮度的灯,是昏昏暗暗的橙灯。我总会央妈妈开那么一点点,原因是我们小孩子怕暗。而当妈妈回她房间时,我就会偷偷地把灯调亮一点,只要能见到书上的字就可以了。而弟弟也不管我,照睡他的。有时他还会帮我到房门外看看,从门缝透出来的灯光会不会太亮,引起妈妈的怀疑。
有时,耐不住,我猜妈妈已经睡着了,就起来把大白灯开了,然后用被塞住门下的缝隙,不让灯光透出去。通常这时候,弟弟都睡了,灯一亮时,他只会皱一皱眉头,然后继续睡。真是个好弟弟!还记得我第一次成功在这种情况下看完的故事书,叫做《鬼新娘》。那时还看了很多《阿凡提的故事》、《公主的故事》、《王子的故事》、《猎人的故事》、《国王的故事》、《傻瓜的故事》等一系列的故事。真得很怀念啊!
搬去另一个房间后,只有我一个人,我夜里偷看书的方法就更多了。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