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妖哥, 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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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ion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30) 发表:2014-02-26 23:38:08  39楼 
小叶女贞, 我之所以跟你规矩树形的讨论下去是因为我佩服你讲道理, 讲逻辑, 讲公平。那些貌不合神也离的帖子, 恕在下不费力保持队形.
收到, 回复如下
>道理已经讲得很清楚了,通过华新的平台推广其他的网站,这就是小广告
无法完全理清逻辑, 仅就标题评论: 广告定义为"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广告”往往特指商业广告," 参见 http://zh.wikipedia.org/wiki/廣告.
因为我开了一个非盈利非商业的海运团, 其中使用到了我自己开发的一个非盈利非商业的填单平台, 于是以一条今天突然发明的全新的理由(通过华新平台推广其他的网站)被认定为广告. 小叶女贞你的逻辑者, 重新定义一个早已经广泛定义的名词"广告", 偷换概念也. 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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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生成:由于楼层数受限,本帖实际回复的是 小叶女贞 的帖子 “道理已经讲得很清楚了,通过华新的平台推广其他的网站,这就是小广告”
原地址:http://bbs.huasing.org/sForum/bbs.php?B=104_1258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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