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受害人也应该用于反诈骗,如果充公,不就有变相鼓励诈骗款项来新,容易造成养寇自重了。也难怪判的那么轻。
警方社区一直在组织各种防诈骗宣传啊
上交的钱肯定可以用做反诈骗工作,也肯定用不完。这几个人的资金大多来自境外, 这几个人有没有祸害过新加坡,有多严重?所以新加坡法律上找不到理由判他们重刑。他们可能只是扰乱了楼市稳定,或其他什么罪名。 假如有证据显示这几个柬埔寨人骗了很多柬埔寨的钱跑了,那么也应该是回去以后柬埔寨警方收拾他们。
本帖共有 37 楼,当前显示第 29 楼,本文还有 N-1 层楼,要不你试试看:点击此处阅读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