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不能永远有爱情。
光是肉体朋友这一条就做不到了。 我结婚之初爱他 的肉体,但二十年三十年之后必定不爱 (废话谁不喜欢鲜肉 ?)。那我三十年之后的婚姻里就不存在爱情了?! 既然爱情在婚姻里总会消失,那又何必强求结婚时一定有爱情?
婚姻是契约, 是对自己和对别人的约束, 是爱情消失后也应该继续遵守下去的。 所以如果不是因为爱情走入婚姻, 至少也要做到不能因为别的“爱情” 走出婚姻吧。
呵呵,我是俗人一个。既然爱情这么飘渺, 那我只要一个世俗的婚姻, 和血亲的孩子们。 老公, 只求相看两不厌,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