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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在刷的一个新闻,广东韶关一名6岁的女童在学校被一名六年级的男生泼开水,导致脸上、胸口、大腿多处严重烫伤。一年级的小妍在学校装开水时,发现水比较烫,就想着要倒掉。旁边一个六年级的男生说帮她倒,结果小妍把水递给他后,他居然就把开水从她头上正面倒下来。
男孩恶作剧惯了,欺负低年级小朋友欺负惯了,一直也没被管,这次就出了刑事案件。
有些霸凌事件其实已经在法律边缘游走,属于任由发展,只会变本加厉的范畴。所以对于那些鼓励“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和事佬和政治正确者,我不太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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