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小公寓租给了外国专业人士,签的是两年的合同。另外合同里规定租客至少要住满一年,否则要补足我一年的房租。
那哥们目前住了有小半年时间。这礼拜给我的中介发信息说由于工作上的变故,下个月就要离开新加坡了。所以这房子不能继续住下去了。
我第一反应就是让中介和对方开始交涉房租补足一年的事宜。不过貌似对方没有要补租金的意愿,而只是打算让我吃掉压在我这的两个月押金。这样即使没收他的押金,按合同我还至少亏了有5个月的租金。
请问对于这种外国租客,我该如何追要合同上的罚金?那人再住一两个礼拜就离开新加坡了,我总不能报警扣留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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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2,奖励楼主18分以及27华新币,时间:2019-09-21 2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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