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看到快转红灯了,已经黄灯在闪,所以我就停了下来,我是第一辆停在路口的车。其实那里没有摄像头,但是我为了万一,毕竟我是看到黄灯,才停下来的。
然而,我后面的第二辆车没这么想,他加速了!但是看到我的车停下,他也只好停,但是很明显,他停得很急,没有撞到我,但是距离我肯定在50cm以内。
接着第三辆车因为没停住,撞上第二辆,然后撞上我的屁股。由于冲力很大,我的车被撞出线1.5米左右。期间我是踩死刹车的,没有拉手刹。然后我先倒车回来以免阻断交通,然后下车看情况。
我觉得我肯定不是过错方,而且我的屁股只是小擦伤,而且我的车很快杀了,也不必和人家斤斤计较。所以我就很乐意给人家一个短信(书面证明)不必索赔,就走了。他们之间是他们的事情。
可是我就收到警察的电话要我launch report。很明显后面两车之间有矛盾。我去了警局,警察又说不必launch report,反正就是来来回回我去了几次。前两天刚收到警局的信,case close。可是很折腾人!去警局可麻烦了,留在现场又要等很久。我有义务一定要launch report 吗?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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