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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是正常的情况,不过如果跟卖家沟通双方面都同意的话也许有转机,但是赔偿金肯定不止5000新币。行过权这个房子就已经是你的了,除了失去押金,付律师费,还需要支付卖家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才有可能退回没有买的状态。卖家有可能算了,也有可能说因为这件事损失惨重(他可以提供证据说他已经买了别的房子啥的,通常卖房的人是为了买别的房子吧),反正连锁反应产生的损失都算你的,金融危机的时候香港类似这种纠纷好像不少。一个人后悔买房死一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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